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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无纸化通关公告
2013年01月16日 06:58:52

即日起,针对一般贸易报关进出口货物,深圳海关要求A类企业、B类生产型企业(非贸易公司)必须在电子口岸进行签约,如已达要求的企业未签约,在现场递单时,所有审单都交由科长审理,通关时间会延长。如有一般贸易报关且符合以上签约要求的客户,请登陆WWW.CHINAPORT.GOV.CN,点击通关无纸化签约,登陆法人卡点击三方协议签约。签约完成后请拨打深圳海关企管处电话84395646确认。对原已申请通过或此次申请成功通过的公司,在报关文件随附的报关单草单中注明“本公司已实行无纸化通关”字样。

注意事项:

1.办理前企业先自查,所属的范围A类企业、B类生产型企业(非贸易公司),不在此范围的目前不要求签约;

2. 进入电子口岸系统,口岸选择“深圳口岸”;

3. 符合要求的公司海关要求必须申请无纸化通关,对于企业,仅增加了此申请过程及之后在每票报关文件上要注明是否实行无纸化通关,其它资料提供及申报要求暂无变化。实行无纸化通关操作,申报审单速度会加快。

如达到要求未申请无纸化通关,海关将会拒绝接单。请贵司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